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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

青衫共白马,仗剑行天涯

白发老者同样惊讶于自己的真实身份被识破,两眉倒竖,眼睛直勾勾地注视着这个上半身光-溜的年轻小子。

魏颉丝毫不敢隐瞒,将自己在月渠镇与少女卜倩偶然相识结缘的事情讲了出来,并直言道:“小萝卜曾与我提起,前辈说过凡是九阶尘仙境以下的人,连看都不用看的。”

那个姓嬴名秋的白发老者挤着眉头,颇为不满的自言自语道:“这个倩丫头,我不是叮嘱过她不可透露老夫名姓的吗?”

魏颉连连摆手,忙解释道:“小萝卜并没有透露您的名讳,除了刚才的那句话外,她一个字都没有多说!”

“嗯?那你是怎么知道老夫叫什么的?”黑瘦老者挑眉问道。

魏颉拱手应道:“晚辈有幸在云顶郡天门城,遇到了‘刀圣’关昭关前辈。”

嬴秋一听到“关昭”这个很是耳熟的名字,“哦”了一下,奇道:“你还见过关老五?”

魏颉“嗯”了一声,将自己如何在城中遭遇并认识刀圣,以及关昭临终赴死前,与一衲禅师的对话都简单说了。

白虎皮老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指着魏颉说道:“你小子,和老夫倒也真是有缘呐!先与我那四个徒儿相识,后来更是连关老五的最后一面都被你见到了。”

魏颉不好意思的笑着挠了挠后脑勺。

嬴秋不禁回忆起了那晚在昆仑山巅与关昭的那一场“刀剑之争”,抬头望天,身为当世剑道第一人的他,由衷感叹:“老夫之前说过,你爹魏魁的枪法堪称天下无双,至于关老五嘛,则是当之无愧的‘千古用刀第一人’呐!”

魏颉心下万分好奇,壮着胆子问了句:“前辈,关大侠当真已经……”

嬴秋快速瞥了魏颉一眼,嘴角向下,沉声回应道:“是,关老五被我杀了,我把他的尸首和佩刀都安葬在了昆仑雪山。”

魏颉重重叹了口气,正准备出言询问他为何非要杀了刀圣关昭,老剑圣嬴秋却忽然不耐烦起来,“别再多嘴多舌了,老夫且问你,你不是说你和倩丫头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吗?那她现在人呢?怎么没和你在一块儿?”

魏颉的脸色顿时变得忧郁了起来,低垂着脑袋道:“小萝卜她……她已经走掉了。”

“走掉了?”

“对,她说自己患有‘狂病’,可能会不小心伤害到我,便就不辞而别了,我也不知道她如今在什么地方。”

黑瘦如一棵枯槁老松树的剑圣,发出“噗呲”的一声,立时哈哈大笑起来,拍着魏颉的肩膀,道:“什么狂病,她有‘先天地煞境’的修为,怎可能会生什么病?依老夫看,倩丫头就是嫌弃你太弱了,这才会胡乱编一个理由来骗你。”

魏颉瞪着眼睛在原地愣住了神。

他其实一直都在反复思索卜倩独自离去的真正原因,先前曾想过是那个叫作卢小倩的红衣女子用谎话哄骗了小萝卜,编造一个合理的借口将其带走了。

但仔细想想不对,那日在赤霞山兰溪寺中,卜倩确实是变得有若狰狞妖魔一般,那个“狂病”的古怪说法似乎并不是假的,而且小萝卜虽然憨愚天真,却又绝非是真的傻子,按理说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拐走,想必后背其实多半另有隐情。

“那前辈的意思是,小萝卜其实是故意不想见我的?”魏颉蹙着眉头。

“想来就是如此。”

嬴秋淡淡道,“倩丫头这人啊,心肠好得很,多半是怕直接走了伤你自尊心,就编了这么个鬼-扯的理由。哈哈,狂病,亏她想的出来这种怪病!”

魏颉心中暗暗思考:“照这个说法,莫非这真是小萝卜自导自演的一出戏?她化身成那个头顶冒着火焰的恐怖模样,将我给扼昏过去,随后在地上留下了那段作别之词,好叫我彻底对她死心?”

魏颉正自心神不宁,白发嬴秋两眼一眯,用公鸭般的低哑嗓音问道:“喂,臭小子,你是不是喜欢倩丫头啊?”

“啊,我……”

魏颉当场怔住,不知该如何出言回答。

“唉,想想也是,什么‘好朋友’,什么结伴而行啊,都不过是幌子罢了。”

身披白虎皮的剑圣随意扬了扬手,“这世间男女之间,哪儿会有什么纯净的友谊?所谓的‘一见钟情’,无外乎是鬼迷心窍、见色起意!我问你,你陪了倩丫头一个多月,睡过觉了没有?”

魏颉险些被最后的那句话震了个跟头,急忙大声否认道:“没有没有,我怎么会……她还太小……不不不……”

白发老剑圣轻呵一声,抬手往魏颉的脑袋上砸了一记板栗,虽未怎么用力,魏颉却也觉得额头挨敲处甚是疼痛,忍不住“哎呦”了一声。

赏了魏颉一记板栗的嬴秋扯了扯嘴角,没好气的骂道:“你个混蛋臭小子,装个屁的正人君子啊?别以为老夫不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!”

“前辈您别误会,我,我真没有!”魏颉捂着额头辩解道,“我只是把小萝卜……”

正说着,蓦然想起了那日在月华江的大船船头与卜倩激情拥-吻,以及小萝卜不辞而别后,自己在赤霞山间嘶吼着狂奔,甚至失足跌倒的惨痛经历,心底一阵没来由的动颤,脸色发烫,那句“当成是妹妹”竟再也说不下去了。

以剑为腿的老头虽邋里邋遢不修边幅,但其眼神却十分澄澈,他瞧着魏颉那张明显羞惭的红脸,“啧”了一声,“你小子长得确实还算可以,称得上一个帅字,和老夫当年有的一拼,倩丫头这个年纪估计就是情窦初开,才会看上了你这张一无是处的脸。”

被当世剑圣称作有点“帅”的年轻人沉默不语。

“不说话,看来这是默认了,你也知道倩丫头有点喜欢你啊?”

嬴秋死死盯住魏颉的眼睛,“女孩子家家的十六岁也不算小了,农村有些姑娘十五六岁都当妈了。倩丫头生性虽然愚钝,却到底也不是真的傻,她既然肯待在你身边一段时间,就证明她心里对你是有好感的,否则,她早就头也不回的走了!”

魏颉回忆着卜倩在兰溪寺大殿地板上刻下的那一长串告别文字。

那一番话实在讲得极为真挚恳切,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,她是真的有在喜欢自己的,可若是真心喜欢,又为何要硬编那样的一个谎言出来……

就在他情绪跌宕起伏思来想去的时候,老剑圣嬴秋又“咚”的赏了魏颉一记板栗,这一下力度明显加大了。

吃了第二记板栗的魏颉疼得呲牙咧嘴,连连倒退,紧捂着自己挨敲的额头,惶恐叫道:“前辈,你……”

“我什么我,你个臭小子,我算是看出来倩丫头为何非要离开你了!”嬴秋扯着嗓子道,“我瞅你长得也还挺中看的,怎得脑袋瓜子如此不经用?!倩丫头她喜欢你,你呢?你也是喜欢她的吧!”

“我……”

“闭嘴!”

白发老剑圣并不打算魏颉继续讲话的机会,“抛开什么伦理啊世俗啊,那些狗屁糟粕一样的东西,如果没有了任何的道德束缚,你心底里是很喜欢她的对吧?你是想要搂着她,抱着她,亲着她,和她一块儿睡觉的吧!”

魏颉神情肃穆起来,他想不通为何剑圣老前辈会突然间变得如此口无遮拦,颠三倒四。

“你既然喜欢她,就该把想法都说出来才是啊!你把什么东西都藏在心底,什么都不肯说,人家得不到回应,可不就走了吗?你真当自己是个好吃到不肯撒手的香饽饽啊,你也不撒泡尿照照,你小子除了长得入眼一点儿,还有其他拿得出手的本事?单以修为而论,倩丫头轻轻一巴掌就能呼死你了。”

嬴秋厉声喝道,“现在好了,倩丫头走了,你小子才知道后悔了?!哼,晚了。老夫告诉你啊,这世间女子,越是痴情之人,无情的时候便越是无情,那是你终其一生一世都没办法挽回的!”

看着老剑圣情绪不稳的癫狂样子,被泼了一脸口水的魏颉大受震撼,心下暗道:“前辈为何会这般激动?莫非……他从前也弄丢过一名女子么?”

眼中只有陆地尘仙的无敌老剑圣平复了一下心情,“罢了罢了,老夫的宝贝徒儿,量你小子也配不上!反正老夫今日给你句忠告,日后倘若碰到了想要一起睡觉的姑娘,就一定要及时跟她表达心意,认真且负责任地告诉她,你有多喜欢她,然后啊,如果你们当真是命里就该在一起,那你务必要好生待她,绝不可亏欠其半分,知道了吗?”

魏颉扁了扁嘴,心道:“嬴老前辈这话糙是糙了点,但终归也有些道理,当初刀圣关大侠问我有没有喜欢的女子的时候,我若借机表白坦露心声,说自己喜欢小萝卜,那她或许就不会走了。”

于是正色道:“大师良言,晚辈自当牢记于心!”

“牢记娘-个屁,你这个年纪若能听得进去我的话……”

剑圣嬴秋一副兴致索然的模样,“唉,老夫跟你说那么多有的没的干嘛,走了走了!”

“前辈慢走。”

魏颉抱拳欠身恭送。

身材高瘦的嬴秋略微点了下头,小声的嘀咕了一句:“他娘-的,搞得老子酒都清醒了,得再去好好喝一轮。”

说完便身形一纵,再度化成一道璀璨白金长虹,往西边天空去了。

待剑圣离开后,魏颉又去附近寻了一家上等酒楼,要了一间最好的包房,用从那三名男子手里抢来的银票买了一大桌子的好酒好菜,狠狠痛饮饱餐了一顿。

填饱肚皮后,魏颉又痛痛快快地冲了一个热水澡,彻底洗去身上的尘泥污渍。

跟店老板要了件比较干净的寻常衣服后,骑着白马大白出门了,去市集上的一家裁缝铺里,买了一袭崭新的绸缎长衫。

依旧是碧青色。

他之所以会选择买这个特殊的颜色,小部分原因是由于向往昔日江湖上那位复姓“上官”的青衫剑侠的潇洒风姿。

大部分原因则是想起了当初在那家名为祝蓉的裁缝铺里,有个身穿葱绿色单薄衣衫,扎着两根可爱羊角辫的小丫头曾一脸花痴地看着自己,目不转睛,娇滴滴的说过一句:“你,好好看。”

如今,姓卜的小丫头已经不在了,魏颉却养成了喜穿碧青色衣裳的这个习惯。

真正可用“英姿飒爽”四个字来形容的年轻人,今朝容光焕发,他迈着矫健沉稳的大步走出了那家裁缝店。

来到门口,纵身跃上了大白配有华贵马鞍的后背,策马扬鞭,飞尘而去。

这天,主动离开了道门长公主山巽风宫的魏颉。

再一次青衫共白马。

仗剑,行天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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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青衫共白马,仗剑行天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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